来源:齐鲁网
2018-07-20 15:21:07
7月20日上午,枣庄市交巡警支队召开枣庄市超限超载车辆动态检测系统建设应用新闻通报会,会上实名公布枣庄市第七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2人上榜。同时,通报两起终生禁驾典型案例。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禁驾原因分别为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
会上,交警部门公布两起禁驾典型案例,案例均发生在滕州,也发人深省。
第一起为,枣庄滕州“3.9”醉酒发生重大事故案。2016年3月9日20时许,郑伟饮酒后驾驶鲁d62***号小型轿车,沿滕州市北留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姜屯镇庄里村西路段处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孔令臣驾驶的鲁d9m***号两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车损毁,孔令臣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郑伟存在饮酒后(血液酒精含量为:131.13%)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故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2016年7月22日,被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7年3月10日,被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第二起为枣庄滕州“1.3”交通肇事逃逸案。2017年1月3日20时许,张沛沛驾驶鲁ax2***号小型轿车,沿滕州市上善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姜屯镇縢城村路段时,撞上推着自行车行走的王克伦,致使王克伦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沛沛驾车逃逸。
经调查,张沛沛存在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违法行为,故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2018年5月17日,张沛沛被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18年6月19日,被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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