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9-26 20:41:09
9月26日讯 26日,滕州市环保局公布一起处罚案例,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因未办理环评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被环保部门依法处罚23万。
据了解,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两用型冷水机组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未建设监测平台,并且有《关于督促办理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信访举报问题的通知》、《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环保部门认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
环保部门决定对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处以罚款20万元,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处以罚款3万元,合并处以罚款23万元。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闪电新闻记者 李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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