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枣庄晚报 我来说说 2016-08-19 10:35
枣庄晚报讯 (记者 杨晓斐)滕州市的杜先生一般开车上下班。他平时都尽量小心驾驶,从来都是避让行人。可8月15日晚8点左右,杜先生开车经过府前路步行街路段时遭遇一中年男子碰瓷。
当日晚上8点左右,杜先生开车载着一同学去参加聚会。由东向西行驶,当行至步行街附街处时,突然车的左前方一名男子应声倒地。杜先生和同学下车查看。只见一四十岁左右男子穿着拖鞋坐在地上,男子的黑色旧自行车倒在一旁,自行车筐里的东西散落一地。
“这个人当时并不是从步行街附街走过来的,而是之前躲在一辆红色三轮的后面,当我开车经过时,他突然冒出来,然后应声倒地。所以我当即判断他是无赖,意在碰瓷。”杜先生说,“但是我当时依然问他伤哪里了,要不要去医院看看。可他当场拒绝,说现在起不来,家里还急着有事没空去检查,让我给他150块钱拉倒。”
当时,杜先生载着同学正急着参加老同学聚会。同学们平时都在异地,好不容易能小聚一下,由于不想耽误聚会,杜先生便掏出100元给了这名男子。男子接过钱后随即起身迅速将之前掉落的东西捡起后一个箭步骑上自行车,飞快地骑走了。这时,围观者中有人说道:“他就是碰瓷的,上次就是他。”
第二日一早,杜先生便到北辛派出所反映此事,希望当有人再次遭遇此人碰瓷时,可以给民警同志提供参考信息。北辛派出所民警提醒市民,为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车主尽量安装行车记录仪保留证据,当遭遇碰瓷,应第一时间选择报警,以免被讹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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