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已施行 违者最高罚款500元-新全讯2网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3-01-13 14:05:01

·闪电新闻1月13日讯 1月13日,枣庄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枣庄市公安局副局长梁龙雨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枣庄公安机关在贯彻落实《枣庄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采取的相关举措做法。

《枣庄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已于2023年1月1日施行,按照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推动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按照《条例》要求和法定程序,划定了禁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告。以新城市驻地为例,薛城区禁放区域为东至店韩路、南至郯薛路、西至京沪铁路、北至枣曹路范围内薛城行政区域,枣庄高新区禁放区域为店韩路以西、枣曹路以南、永福北路以东、光明路以北范围内高新区辖区区域,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东至店韩路、北至枣曹路、西至京沪铁路、南至郯薛路的闭环区域,在这个区域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滕州、山亭、市中、峄城和台儿庄禁放区域也已通过政府网站或新媒体平台发布,广大市民可以通过查询政府网站或网络搜索等形式查询知晓。

下一步,枣庄公安机关将持续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注重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群众接受需要一个过程。为推动《条例》顺利实施,公安机关将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本职工作,进一步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张贴公告、入户走访、媒体刊播、短信提醒等形式,全覆盖、立体化、多层次地开展禁放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群众认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自觉抵制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营造社会各界达成共识、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巡查管控,严格落实区域管控责任。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执法部门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广泛动员网格员、物业保安人员、治安积极分子、商家业主和警务助理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确保禁放区域内每幢大楼、每条街巷、每个小区、每家单位全部纳入管控,落实管控力量,并突出重点时段和部位,进行重点巡查,及时劝阻制止违法燃放行为。

三是坚持文明理性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工作中巡查和群众报警、举报发现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条例》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还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刘印红  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新全讯2网的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

全讯5123的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06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  邮编:250062
新全讯2网的技术支持: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