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6-10-21 17:35:10
枣庄10月21日讯(记者 李泳君 滕州台 任祥璐)10月17日,记者从滕州市金融办了解到,滕州市政府在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推动全市企业股份改制工作的意见,对股改企业明确了政府购买中介服务、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解决用地需求和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金融风险等内容,推动企业做优做强、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意见要求,到2020年底,力争全市150家以上企业完成股份改制。
滕州市对企业股份改制工作制定了优惠政策,对服务团为企业改制提供服务产生的中介费用,凭协议、发票及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等相关凭证,根据上级文件,由枣庄市财政按标准(单个项目最高20万元)给予补助后,不足部分由这个市财政再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万元的补助。新设立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上的股份制企业也给予相应的补助。
这个市对改制企业申请完善原有项目用地及新发展用地手续,滕州市政府安排有关部门优先办理。对改制企业早期发展过程中由于历史原因遗留的不规范问题,本着从宽灵活处理原则妥善解决。对前期未完成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环评及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手续的,在企业整改后满足立项、质检、规划和消防等要求的,各相关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滕州经济开发区、各镇街在认真筛选并与企业充分沟通基础上,于每年1月底前将当年度拟股份改制企业名单报送至市企业上市(挂牌)暨企业股份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选企业应符合产业政策,股改前2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经市企业上市(挂牌)暨企业股份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纳入全市股份改制企业资源库。库内企业按照已制定股改方案、正在进行股改、已完成股改等阶段,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将经营状况发生较大改变、股改意愿减退或其他不符合股改条件的企业调出资源库,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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