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9-09 21:19:09
9月9日讯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以满宇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满宇然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对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五年零六个月至两年零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三十五万至两万不等的罚金,同时追缴违法所得163万元,没收犯罪所得和作案工具四辆汽车。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满宇然自2012年以来,拉拢刑满释放、社会闲杂人员,并笼络朱国栋、刘志刚和王正义(另案处理)等人,以“各拉队伍、抱团发展、相互帮衬”的方式,在滕州市迅速形成了以其为首,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滕州市内大肆开设赌场,以威胁恐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手段,攫取非法利益,同时介入建筑工程领域,有组织地实施了几十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恶劣。
法院认为,该犯罪团伙通过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恶劣,具备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17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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