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枣庄日报
2016-09-05 11:07:09
枣庄日报讯 9月1日上午,枣庄市委常委会议在市政大厦召开。枣庄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同道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市委副书记梁宪廷,市委常委王玉波、于玉、王常胜出席。市政协主席蒋英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
会议强调,中共中央制定出台《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各级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决杜绝“带病提拔”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原则、严格责任,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工作全过程。二要注重关口前移。把功夫用在平时,开展经常性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切实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三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的干部“带病提拔”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查处当事人,又追究责任人;既查处选人用人违规违纪问题,又查处不负责任、监督宽软问题,通过严肃问责追责,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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