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4月20日讯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经滕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4月20日,滕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交通管控组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货物运输车辆入滕接驳工作。
前期准备阶段。接货单位需提前三天向属地社区(乡镇)报告或者向主管部门(卫健局负责医疗和疫情防控物资、工信局负责工业企业生产物资、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畜鲜活产品及农业生产物资、商投局负责生活物资、住建局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物资)提出申请,应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接驳证明,接货单位填写货运车辆接驳引领承诺书。接发货单位持有效驳证明提前半小时到达接驳地点等待,并与服务站防控人员联系,服务站负责审核接驳证明。无接驳证明的,由所在社区(乡镇)派人提前半小时到服务站批量引领货车。
现场对接、转运阶段。车辆到达服务站后,服务站按照防控要求,对货运车辆进行消杀,对驾乘人员进行“五查一测”(查通行证、健康码、行程码、同行密接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测体温),确保人、车、码、接驳证明信息一致。车辆驾乘人员及同行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先做抗原,抗原阴性再做核酸检测。查验合格后,留存《货运车辆引领接驳承诺书》,对车辆张贴封条,由接货单位或者社区(乡镇)接驳人员通过固定路线陪送车辆至卸货点,期间车辆驾乘人员六小时内不准离开驾驶室,不准前往与卸货地点无关的场所。
卸货阶段。到达卸货点后,按疫情防控要求对车辆及货物进行消杀后卸货,卸货后即时返回。
出滕阶段。由接货单位或者社区(乡镇)陪送货物运输车辆原路返回至出滕路口,确保车辆出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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